古英语中的 forca 和 force 意思是“干草叉、叉状工具、叉状武器”,这些词源自日耳曼语的借用(古弗里斯语 forke,荷兰语 vork,古诺尔斯语 forkr,丹麦语 fork),最初来自拉丁语 furca,意思是“两叉叉;干草叉;烹饪用叉”,这个词的起源尚不明确。古英语中还有 forcel,也指“干草叉”。大约在公元1200年左右,这个词开始用来指“叉状的桩或柱子”(例如绞刑架或支撑物)。
据说在15世纪之前,英格兰的贵族们并不使用餐叉,直到17世纪初才开始普遍使用。这个词在英语中首次以此意义出现于1430年的一份清单中,可能源自古北法语 forque(古法语 furche,现代法语 fourche),同样来自拉丁语。关于河流的用法始于1753年;关于道路的用法始于1839年。自1871年起,它被用作自行车的一部分。作为国际象棋中一种攻击方式,即同时攻击两个棋子的动作(通常是骑士),这个用法始于1650年代。在古老的俚语中,forks 指的是“食指和中指”,这个说法出现在18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