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英语 dampnen,也作 damnen, dammen,13世纪晚期作为法律术语,意为“谴责,宣告有罪,定罪”;约1300年在神学意义上为“注定在未来状态中受罚”,来自古法语 damner “谴责,定罪;定罪,责备;伤害”,源自拉丁语 damnare “判决有罪;注定;谴责,责备,拒绝”,来自名词 damnum “损害,伤害,损失,罚款,惩罚”,来自原始意大利语 *dapno-,可能来自古代宗教术语,源自原始印欧语 *dap- “以交换分配” [Watkins] 或 *dhp-no- “费用,投资” [de Vaan]。英语单词中的 -p- 在16世纪消失。
在拉丁语中,法律意义“宣判”演变而来。选择性感叹词的用法可能与神学意义一样古老。从18世纪到1930年代,Damn 及其衍生词通常在印刷品中被避免(电影版《飘》中的著名台词是一个突破,制片厂为此付出了很大努力)。“通过公开表达来判断或宣判(作品)不好”的意思始于1650年代;damn with faint praise 的用法来自蒲柏。
名词记录于1610年代,意为“说出‘damn’这个词”。not worth a damn 的用法始于1817年。not give (or care) a damn 的用法始于1760年。形容词形式始于1775年,是 damned 的缩写;Damn Yankee,美国南方特有的“北方人”术语,始于1812年(作 damned)。相关词:Dam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