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公元1200年,circumstance一词开始被用来指“与另一事实相关并修饰其但不改变其本质性质的事实”,最初是用来描述罪行的。这个词源自古法语circonstance,意为“环境、情况”,字面意思是“边缘、周围”,在13世纪的现代法语中仍然如此。它又源自拉丁语circumstantia,意为“周围的条件”,是circumstans的中性复数形式(属格为circumstantis),而circumstans则是circumstare的现在分词,意为“站在周围、包围、占据、占有”。这个词由circum(意为“周围”,参见circum-)和stare(意为“站立”,源自原始印欧词根*sta-,意为“站立、使坚固”)组合而成。拉丁语中的这个词实际上是对希腊语peristasis的借用翻译。
在14世纪中期,这个词开始被用来指“一个人的周围环境或生活环境”。大约公元1300年,它又被引申为“某个特定细节或微不足道的事情”。到了1590年代,它进一步发展出“非本质性、附带性质”的含义。14世纪末,这个词还有一个过时的意思,指“关于重要事件的形式主义或仪式性伴随”,这一用法在莎士比亚的作品中仍有遗留,比如在《奥赛罗》第三幕第三场中提到的pomp and circumstance(“盛大仪式与仪仗”)。这个短语后来被爱德华·埃尔加用作他1901年创作的军乐进行曲的标题,如今已成为美国毕业典礼的经典乐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