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英语 prikke,意为“尖锐物体,刺穿或刺伤的东西;昆虫的刺;鞭策;针或固定物;作为身体疼痛或折磨的刺痛”,源自古英语 prica(名词)“尖锐的点,穿刺;因刺或穿孔而留下的微小痕迹;粒子,非常小的空间或时间部分”。这是一个在北海日耳曼语系中常见的词(比较低地德语 prik “点”,中古荷兰语 prick,荷兰语 prik,瑞典语 prick “点,点状物”),词源不明(比较 prick(动词))。
“鞭策”(对感情、良知等)的比喻意义出现在中古英语中。“尖锐武器,匕首”的意义始于1550年代。
Prick 在中古英语和早期现代英语中有着纠缠的扩展意义,例如“标记进展阶段的点”,特别是在 the prick “最高点,顶点,巅峰”;以及从“时间上的点”的概念,特别是“死亡的时刻”(prike of deth)。
在kick against the pricks(使徒行传9:5,首次出现在1382年的翻译中)的用法中,可能是来自“牛的鞭策”的意义(14世纪中期),这使其成为拉丁语 stimulus 的合理翻译:advorsum stimulum calces 在拉丁语中是谚语,英语短语也被字面使用。这个形象中的概念是“反抗,抵制上级力量”。
名词在1384年威克里夫圣经中的哥林多后书12:7中使用,拉丁语是 stimulis carnis meæ:
And lest the greetnesse of reuelaciouns enhaunce me in pride, the pricke of my fleisch, an aungel of Sathanas, is ʒouun to me, the which boffatith me.
为了不使我因启示的伟大而骄傲,赐给我肉体的刺,撒旦的天使,来攻击我。
“阴茎”的早期记录的俚语使用是1590年代(莎士比亚对此进行了双关)。动词 prick 在乔叟(14世纪晚期)中被用作“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比喻意义。My prick 在16世纪-17世纪被“不端的少女”用作对男朋友的爱称。作为对男性的侮辱性用语,1939年有记录。Prick-teaser 从1958年起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