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小费”——通常是为了服务而额外支付的少量金钱。这个词最早出现在1706年,源自大约1600年间“给予、递交”的含义。在盗贼行话中,它的起源尚不明确。可能是来自tip(动词2),意为“轻轻敲击”,通过“轻轻扔给(某人);指向”的概念演变而来,比如在tip one a copper这样的表达中。
因此,这个名词在1755年被用来表示“小费”,而动词则在1883年被扩展为“提供私密信息”的意思。相关词汇包括Tipped(已给小费)和tipping(给小费)。
关于这个词起源于18世纪中期英国酒馆的一个缩略语的说法,直到1909年在弗雷德里克·W·哈克伍德的《古老英格兰的客栈、啤酒和饮酒习俗》一书中得到了广泛传播。书中提到,这个词代表To insure promptitude(确保及时服务),而从1946年起,这个说法又被改编为to insure promptness。1909年10月2日,《雅典娜》杂志的一位评论员写道:“我们反对那些流行的错误词源解释,比如认为‘tip’这个词源于旧日马车客栈旁边的一个盒子上的缩写,完整的意思是‘To Insure Promptitude’。”更多信息请参见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