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在13世纪初,这个词作为不及物动词使用,意思是“冒泡,处于沸腾状态”,尤其是由于加热引起的。这源自古法语的 bolir,意为“煮沸,冒泡,发酵,涌出”(12世纪,现代法语为 bouillir),而古拉丁语则是 bullire,意为“冒泡,翻滚”。这些词都可以追溯到原始印欧语的 *beu-,意为“膨胀”(参见 bull (n.2))。英语中还有一个本土词 seethe。这个词在比喻意义上,形容情感或激情“处于激动状态”,大约出现在1640年代。
I am impatient, and my blood boyls high. [Thomas Otway, "Alcibiades," 1675]
我很不耐烦,血液在我体内沸腾。[托马斯·奥特威,《阿尔基比亚德斯》,1675年]
作为及物动词,“使沸腾,煮沸”的意思大约在14世纪初出现。名词形式最早出现在15世纪中期,意为“煮沸的动作”,而1813年则指“沸腾的状态”。相关词汇包括 Boiled(煮沸的)和 boiling(沸腾的)。Boiling point(沸点)指“液体转变为蒸气的温度”,最早记录于177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