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在公元1200年,这个词的意思是“为七个规定的礼拜时段所设定的神圣仪式;在这些时段内进行的日常祷告”。到了1300年左右,它又引申为“特定的祷告时间,七个礼拜时段中的一个”。这个词源于古法语的 ore 或 hore,意思是“礼拜时刻;一天的十二分之一”(从日出到日落),而它又源自拉丁语的 hora,意为“一个小时”。在诗歌中,这个词还可以表示“季节”或“一年的某个特定时间”。希腊语的 hōra 则用于指代一年、一个月或一天内的任何有限时间(其词源可追溯至原始印欧语的 *yor-a-,来自 *yer-,意为“年、季节”,参见 year)。
在英语中,这个词最早的用法与教会相关。到了14世纪晚期,它还引申出“自然日(从一次日出到下次日出)被平分成的24个相等部分,即小时;在昼夜中被平等计算的特定时间”以及“人为设定的昼夜(从日出到日落)或夜晚被平分成的12个相等部分,这些部分的时长根据季节变化而不同;在昼夜中被不等小时计算的特定时间”这两层含义。
在中世纪,人们认为行星主宰着这些不等的小时。直到16世纪,英语中有时仍会区分 temporary(不等的)小时和 sidereal(等的)小时。14世纪中期,这个词还被用来表示“某个特定事件发生的时间;进行某项活动的时间”(例如 hour of death,意为“死亡时刻”)。
尽管自罗马时代起,这个词中的 h- 音便不再发音,但它依然保留了下来。这个词取代了古英语中的 tid(字面意思是“时间”,参见 tide (n.))和 stund(意为“时间段、时刻、小时”),后者源自原始日耳曼语的 *stundo(与德语的 Stunde,“小时”相似),其具体来源尚不明确。德语中的 Uhr 同样源自法语。
希腊语的 hora 还可以表示“一个季节;特定的季节(如春季或夏季)”。在古典时期,它有时也指“白天的某个时段”,例如早晨、傍晚、正午或夜晚。希腊天文学家显然是从巴比伦人那里借鉴了将一天分为十二个时段的概念(赫罗多德曾提到过)。夜晚则继续被分为四个更小的时段(参见 watch (n.))。但由于日照时间随着季节变化而不同,这些小时的长度并不固定。
作为“在一个小时内能走过的距离”这一距离单位,它的记录始于1785年。短语 At all hours(“随时”)出现于15世纪初。关于 small hours(指数字较小的时段)的用法,参见 wee (ad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