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公元1300年,prose一词在英语中出现,意指“故事,叙述”。这个词源自古法语prose(13世纪),直接借自拉丁语prosa,原本是prosa oratio的缩写,意为“直白的或直接的表达”(即没有诗歌修饰的语言)。拉丁语中的prosa是prosus的阴性形式,而prosus又源自更早的prorsus,意为“直截了当,直接了当”。追溯到古拉丁语,provorsus意为“(朝着某个方向)直行”,由pro(意为“向前”,源自原始印欧词根*per- (1),意为“向前”)和vorsus(意为“转向”,是vertere的过去分词,意为“转动”,源自原始印欧词根*wer- (2),意为“转动,弯曲”)组合而成。
到14世纪中期,这个词的含义扩展为“散文写作;非诗歌作品”,即与韵文或格律创作相对的普通书面或口头表达。
“优秀的散文,除了传达独特思想外,其调式变化可以是无穷无尽的。它只是韵律的延伸,是和声的扩展,而即使是最优秀、最丰富多彩的诗歌也仅能容纳其中极少部分。”——沃尔特·萨维奇·兰道,《虚构的对话》
“乏味或平庸的表达”这一含义出现在1680年代,源自更早的“平淡表达”(1560年代)。作为形容词,prose意为“与散文相关或由散文构成”,最早见于1711年。Prose-writer(散文作家)一词可追溯至1610年代。那些希望找到一个单词来对应poet(诗人)的英语名词的人,或许可以尝试prosaist(1776年)、proser(1620年代)或法语化的prosateur(1880年),尽管前两者在当时英语中也获得了“乏味的作家”这一次要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