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英语中的 whistlen,意为“通过收紧的嘴唇强迫气息发出高亢、刺耳或音乐般的声音”,源自古英语的 hwistlian,意为“吹口哨”。这一词汇可以追溯到原始日耳曼语的 *hwis-,属于拟声词(同源词还有古诺尔斯语的 hvisla,意为“低声细语”;丹麦语的 hvisle,意为“嘶嘶声”;参见 whisper (v.))。
在中古英语中,这个词也用来形容蛇的嘶 hiss声;到了17世纪,它还可以表示“低声细语”。从15世纪末开始,它的及物用法逐渐被记录下来。相关词汇包括 Whistled(已吹口哨)和 whistling(正在吹口哨)。
作为表达谴责或不满的信号,吹口哨的用法在14世纪末就有记载,通常用来翻译拉丁语的 sibilum(意为“嘶嘶声”)。而作为表示赞同或恭维的方式,则出现在15世纪初。在现代公共活动中,这种行为在美国通常被视为支持或鼓励的表现,而在英国则常常带有讽刺意味。
短语 go whistle(“去做你想做的事,去见鬼吧”)出现在15世纪中期。whistle for(期望得到某物但几乎没有希望)可能源自航海术语 whistling for a wind,这是古老水手们在风平浪静时的一种迷信。正如《世纪词典》所言:“这样的水手在暴风雨中是不会吹口哨的。”
短语 whistle in the dark(“装出勇敢的样子”)出现在1939年。whistle "Dixie" 则在19世纪70年代被记录为南方地区的一种常见娱乐活动,既可以表达愉快的心情,也可以驱散阴霾,或者展示吹口哨的技巧,有时还反映了南北战争后的政治情绪。许多宠物鸟被训练成能吹这首曲子。1909年《波士顿晚报》的一篇文章(探讨其政治含义)写道:“对大多数美国人来说,《迪克西》是一首朗朗上口的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