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在14世纪中期,patrimoine这个词开始被用来指“教会的财产”,同时也有“基督的精神遗产”的意思。它源自古法语的patremoine,意为“遗产,父系传承”,可以追溯到12世纪。这个词又直接来自拉丁语的patrimonium,意思是“父亲的遗产,父系继承物”,在某些情况下也有比喻意义。它由pater(父亲,属格形式为patris,参见father (n.))和-monium构成,后者是一个后缀,表示动作、状态或条件(参见-mony)。
在英语法律中,“从父亲或祖先那里继承的权利或财产”这一含义大约在14世纪末开始出现。到了1580年代,这个词还被引申为“从过去传承下来的非物质遗产,文化遗产”。有趣的是,这个词的某些含义与matrimony形成了鲜明的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