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attorney-general 的意思

总检察长; 首席法律官; 司法部长

attorney-general 的词源

attorney-general(n.)

“一个州的首席部长法律官”,这个词大约在1530年代开始使用(在13世纪晚期的英法语中)。可以拆分为 attorney(律师)和 general(总的、首席的)。这种词序来源于法语(主语在前,形容词在后),因此在英语中形成了比较独特的复数形式 attorneys-general

相关词汇

14世纪初(在盎格鲁-拉丁语中为13世纪中期),指“被他人任命代替其行事的人”。这个词源于古法语 atorné,意为“被任命的”,是动词 aturner 的过去分词,意指“决定、指派、任命”,而 atorner 则意为“指派”,字面意思是“转向”(参见 attorn)。因此,这个词的含义是“被任命代表他人利益的人”。

在英国法律中,private attorney(即 attorney in fact)指的是被任命在商业或法律事务中代表他人行事的人(通常是有偿的);而 attorney at lawpublic attorney 则是普通法法庭中合格的法律代理人,负责为大律师准备案件,并由大律师进行辩护(相当于衡平法中的 solicitor)。在英国,这个词因被视为贬义而在1873年的《司法法案》中被废除,并与 solicitor 合并。

Johnson observed that "he did not care to speak ill of any man behind his back, but he believed the gentleman was an attorney." [Boswell]
约翰逊曾说:“他不愿在背后说任何人的坏话,但他相信那位绅士是个律师。”[博斯威尔]

在美国,barrister 这个词不再使用,普遍称谓变为 attorney and counselor at law;在法庭上陈述案件时,简单称为 counselor。双写的 -t- 是15世纪试图恢复一个并不存在的拉丁语原词的错误,可能受到法律拉丁语形式 attornare 的影响。

大约在公元1200年,“广泛应用的,通用的,影响或涉及所有人”(与specialspecific相对),这个词源自古法语general(12世纪),直接来自拉丁语generalis,意为“与所有人相关的,属于整个类别的,通用的”(与specialis对比)。它的词根genus(属格generis)意为“种类,类别”,源自原始印欧语词根*gene-,意为“生育,繁殖”,衍生词通常与生育及家族、部落群体相关。

What is common is of frequent occurrence. What is general admits of comparatively few exceptions: the general opinion (the opinion of the majority); the general welfare. [J.H.A. Günther, "English Synonyms Explained & Illustrated," Groningen, Netherlands, 1904]
common”指的是经常发生的事。“general”则是指相对较少例外的情况:大众意见(大多数人的看法);公共福利。[J.H.A. Günther,《英语同义词解释与插图》,荷兰格罗宁根,1904年]

这个词在14世纪末用于构成标题,意指“拥有普遍权威或管辖权的,首要的”。短语in general(一般来说,通常,概括地)出现在14世纪末。General rule(普遍规律)指的是适用于某一艺术或科学领域的原则,约在公元1400年出现。General store(杂货店)最早可追溯到1810年,源自美式英语,指的是销售各种商品的商店;而general hospital(综合医院,1737年)则是指不局限于特定人群或疾病类型的医院。

    广告

    attorney-general 的使用趋势

    改编自 books.google.com/ngrams/. Ngrams 数据仅供参考。

    分享 "attorney-general"

    中文翻译由AI生成。查看原文,请访问: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attorney-general

    广告
    热搜词汇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