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公元1300年,gender这个词开始出现,最初的意思是“种类、类别”,指的是一类具有共同特征的人或物。这一词源可以追溯到古法语的gendre和genre,意思是“种类、物种;特性;性别”。这些词又源自拉丁语的genus(属格generis),意为“种族、家族、类别;物种”,同时也指“(男性或女性)性别”。更早的印欧语根*gene-则有“生育、繁殖”的意思,衍生词通常与生育及家族、部落群体相关。
在古法语中,词中出现的非词源性-d-是一个语音上的附加成分(参见D)。拉丁语中也用这个词来翻译亚里士多德的希腊语语法术语genos。到14世纪晚期,这个词在英语中开始被用作语法术语。Jespersen在其1924年的《语法哲学》中定义语法性别时,参考了印欧语系对阴性、阳性和中性三种性别的区分,指出这种划分可以基于自然界的两性分化,也可以基于生物与非生物的区别,或者其他标准。
英语中表示“男性或女性性别”的含义大约在15世纪初期出现。随着20世纪sex(名词)逐渐带有情色色彩,gender便成为英语中“人类性别”的常用词,最初被视为口语或幽默表达。后来,这个词在女性主义写作中被广泛使用,既指生物特征,也强调社会属性;这一用法最早见于1963年。Gender-bender一词则出现在1977年,并在1980年后因流行歌手大卫·鲍伊而广为人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