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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ptional 的意思

例外的; 不寻常的; 杰出的

exceptional 的词源

exceptional(adj.)

1828年,表示“超出常规,形成例外,不寻常”,由exception(例外)和-al(形容词后缀)组合而成。相关词汇:Exceptionally(异常地)。

Exceptionalism(例外论)指的是某种方式上的“例外事实或特质”,通常暗示着对普通情况的优越性。这个词在1864年就有了记录;而American exceptionalism(美国例外论)这个短语则在1929年被记录,最初是在共产主义者中使用的,指的是关于美国是否在某种意义上不受马克思主义历史规律约束的论点。此后,这个词汇被用作其他含义,常常暗示(并隐含批评)一种认为美国在某种程度上独特而有德的信念。其他名词形式包括exceptionalness(1868年,例外性)、exceptionality(1851年,例外性)。

相关词汇

14世纪晚期,excepcioun指的是“将某事物排除在某项规则或条件之外的行为或事实”。这个词源于盎格鲁-法语的excepcioun(13世纪晚期在法律上使用,意为“被告提出的正式异议或抗议”),进一步追溯到古法语的excepcion,再到拉丁语的exceptionem(主格为exceptio),意为“例外、限制、限制性条款;异议”。这个名词源自拉丁动词excipere,意思是“排除、取出”(参见except)。

大约1400年起,exception被用来表示“保留或豁免”;到15世纪晚期,又引申为“被排除在外的事物”。在短语to take exception中,“提出异议”或“表示不满”这一修辞手法源自罗马法中使用的excipere,类似于现代律师所说的objection

“例外证明规则”这一说法最初来自法律术语:exceptio probat regulam,是exceptio probat regulam in casibus non exceptis的缩写,意为“例外在未被排除的情况下证明了规则”。这种说法也有其他类似的表达,据信出自西塞罗。这里的exception指的是“排除某人或某物的行为”,而不是被排除的对象;prove则意为“检验(规则的有效性),验证其真实性”。

在《笔记与查询》一文中(F.C. Birkbeck Terry,1893年7月1日),提到这一法律术语的起源,并补充道:“但科学的严谨性现在对此有了不同的看法。”这一转变得到了Rev. H. Percy Smith的注意,他在《术语与短语词汇表》(1885年)中指出,公众普遍理解的exception proves the rule是“存在例外这一事实证明了规则的存在”,或者说“每条规则都离不开例外”。

然而,Smith强调,严格来说,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是:“对规则的特殊例外证明了该规则在未被特殊排除的事物中的适用性。”

“通常,不构成例外”,这个意思在1866年被记录下来(暗示在unexceptionally中),由un-(1)表示“不”+ exceptional(形容词)构成。更早之前,这个词也曾用来表示“无可挑剔”(1775年)。

这个后缀用于从名词或其他形容词构成形容词,意思是“……的,像……的,与……相关的,关于……的”。它源自中古英语的 -al-el,来自法语或直接源自拉丁语的 -alis(参见 -al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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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ceptional 的使用趋势

    改编自 books.google.com/ngrams/. Ngrams 数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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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翻译由AI生成。查看原文,请访问: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excep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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