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在13世纪中期,part这个词开始用来表示“整体的一个部分、分配的份额、某物的成分或构成部分”。它源自古法语的part,意思是“份额、部分;特性;权力、统治;方向、道路”。而古法语又来源于拉丁语的partem(主格为pars),意思包括“部分、片段、份额、分派;一个派别或阵营;身体的一部分;分数;职能或职责”。这个词与拉丁语的portio(“份额、部分”)相关,追溯到原始印欧语根*pere-(2),意为“授予、分配”。
在大多数用法中,它逐渐取代了古英语中的deal(名词)。大约公元1300年,它开始被用来表示“分配的部分、份额”。到了14世纪晚期,它又引申出“在某项活动或事务中所承担的角色或职责”的意思。15世纪末,这个词在戏剧中被用来指演员在表演中的“角色”,与拉丁语复数形式partis(同样意指“角色”)相呼应。在音乐领域,它在1520年代被用来表示“合奏曲中某个声部或乐器”。而“机器的独立部件”这一含义则出现在1813年。
在美式英语中,part还特指“梳理头发时头发的分界线”,即“头顶上分开的头发部分,从这里向两侧延展”。这个用法大约出现在1890年,之前人们更常用parting(约1690年代)来表达同样的意思。在中古英语中,这个概念通常用shede或schede来表示,这些词源自古英语的scead或scad。
作为形容词使用始于1590年代。晚期古英语中的part(意为“词性”)未能延续,而现代的词义被视为一种独立的借用。短语for the most part(“大多数情况下、主要”)出现在14世纪晚期。take part(“参与”)这一表达同样起源于14世纪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