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英语中的 lamb、lomb,以及诺森布里亚方言的 lemb,都源自原始日耳曼语 *lambaz(同源词还包括古诺尔斯语、古撒克逊语、古弗里斯语、哥特语的 lamb,中世纪荷兰语、现代荷兰语的 lam,中世纪高地德语的 lamp,现代德语的 Lamm,均意为“羔羊”)。这个词在日耳曼语族中很常见,但在其他语言中没有确定的同源词。大约从13世纪起,词尾的 -b 可能就已经不发音了。
古英语中的复数形式有时是 lambru。作为基督的象征(上帝的羔羊),通常与逾越节羔羊相关,这种用法从古英语晚期开始。后来,这个词也被用来形容温和或天真的人(特别是年轻的教会成员),这种用法从古英语晚期开始;而从15世纪中期起,它还被用来形容容易受骗的人(“被宰的羔羊”)。有时,这个词还带有讽刺意味,用于指代残忍或粗暴的角色(例如在1684-1686年蒙茅斯叛乱中被称为 Kirke's Lambs,意指他们旗帜上逾越节羔羊的图案是一种讽刺性暗示 [OED])。根据《农民与亨利的俚语及其类比》(“Slang and Its Analogues”),这个词“特别用于指代诺丁汉的流氓,因此也引申为选举中的打手”。缩小形式 lambie 记录于1718年。名词 Lamb's-wool 出现于1550年代,形容词形式 lambswool 则记录于18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