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公元1300年,plesen这个词出现,意思是“取悦或满足(神灵),安抚,平息”。它来源于古法语的plaisir,意为“取悦,给予快乐,满足”(11世纪,现代法语为plaire,可能是受到faire的影响)。而plaisir又源自拉丁语的placere,意思是“被接受,被喜欢,获得认可”。这个词与placare(“安抚,平息”)相关,后者是西班牙语placer和意大利语piacere的词源。更早的印欧语根*pl(e)hk-意为“同意,令人愉快”,在托恰里语中有plak-(“同意”)和plaki(“许可”)等词。
到14世纪中期,plesen的意义扩展为“满足(某人),令人愉快,令人满意或可接受;也可以表示‘感到满意’”。而“取悦,吸引(某人),娱乐,激发愉快的感受”这一用法则出现在14世纪晚期。其后,该词的用法逐渐倒装,变为“感到高兴,满意”,这一变化与like(动词)的演变相似。
从14世纪中期起,英语中常见不定式结构,通常以it开头,后接宾语,最初为与格形式。例如,do as you please(“随你所愿”)中的不及物用法大约出现在1500年左右。命令式用法(如please do this)则记录于1620年代,最初可能是if it please (you)(“如果您愿意”)的简化形式,后者在14世纪晚期已存在。
这种不定式结构最初使用间接宾语(指人),但在日常交流中逐渐演变为更为直接的结构。例如,if you please(“如果您愿意”)中的you(“您”)本是与格,但现在被视为主语。这种用法曾在礼貌请求中非常普遍,如may it please you(“您愿意吗”)、if it please you(“如果您愿意”),或简略的please you(“您愿意吗”)。这种表达方式在向法官或高官显贵时仍然常见,例如:may it please the court(“法庭是否愿意”);if it please your honor(“阁下是否愿意”);please your worship(“您愿意吗,阁下”)等。[摘自《世纪词典》]
在许多语言中,表示“请”的动词成为了礼貌用语的标准形式(如法语、意大利语中的“Please come in”(“请进”),实际上是may it please you to ...(“您愿意……吗”)的缩写)。然而,更普遍的做法是使用动词第一人称单数形式来表示请求或要求,这在德语的bitte(“请”)、波兰语的proszę(“请”)等中均有体现。西班牙语的favor(“请”)则是hace el favor(“请您帮个忙”)的缩写。丹麦语中类似的表达是vær saa god,字面意思是“请您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