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子,杆子”,晚期古英语的 pal 意思是“桩子,杆子,柱子”,这是一个广泛的日耳曼语借词(古弗里斯语和古撒克逊语的 pal 意思是“桩子”,中世纪荷兰语的 pael,现代荷兰语的 paal,古高地德语的 pfal,古诺尔斯语的 pall)。这个词源自拉丁语 palus,意思是“桩子”,可以追溯到原始印欧语 *pakslo-,这是 *pag- 的派生形式,意为“固定”。后来,这个词特指“长而细,逐渐变尖的木棍”。
在赛马中,“赛道内的杆子围栏”的意思出现于1851年;因此,在汽车比赛中出现了 pole position(1904年)。ten-foot pole 作为比喻,表示绝对不愿意碰触某物(或某人),最早出现在1839年的美式英语中。十英尺长的杆子是用来设置围栏桩等的常见工具,而“我连十英尺长的杆子都碰不到底”这个说法出现在流行的老式民谣《坎普镇赛马》中。
"I saw her eat."
"No very unnatural occurrence I should think."
"But she ate an onion!"
"Right my boy, right, never marry a woman who would touch an onion with a ten foot pole."
[The Collegian, University of Virginia, June 1839]
“我看到她吃东西。”
“我想这并不奇怪。”
“可她吃的是洋葱!”
“没错,孩子,绝不要娶一个连洋葱都愿意用十英尺长的杆子碰触的女人。”
[《大学生》,弗吉尼亚大学,183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