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世纪晚期,registre,意为“公共记录册、私人账本、定期保存的官方书面记录”,源自古法语 registre(13世纪),直接借自中世纪拉丁语 registrum、regestrum,其本义为 regestum,来自晚期拉丁语 regesta,意为“清单、记录的事项”。这个名词源自拉丁语 regesta,是 regestus 的中性复数形式,而 regestus 则是动词 regerere 的过去分词,意为“记录;反驳”,字面意思是“带回,返回”,由 re-(意为“回”——参见 re-)和 gerere(意为“携带,承载”——参见 gest)组合而成。
在中世纪拉丁语和古法语中,由于受到其他拉丁名词(如 -istrum,法语为 -istre)的影响,出现了非词源性的第二个 -r-。这个词也被荷兰语、德语、瑞典语和丹麦语借用。
后来的一些意义似乎受到与无关的拉丁语 regere(意为“统治、引导、保持直线”)的联想影响。印刷领域中“印刷品的精确对齐”这一含义出现在17世纪80年代。音乐方面的含义始于1811年,指“声音或乐器的音域”,进而引申为“同一音质的音调系列”(由某种声音或乐器产生)。
从15世纪中期起,该词被用来指“记录员、记录者”;而“自动记录数据的装置”这一意义则出现在1830年,源自动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