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时的一步”,特别是较长的一步,源自古英语 stride,意为“一步、一跨”,与 stride(动词)相关联。可以与荷兰语的 strijd、古高地德语的 strit、德语的 Streit(意为“斗争、争执、战斗”)以及瑞典语和丹麦语的 strid(意为“战斗、争执”)进行比较。关于德语中的不同含义,可以参考动词部分。
在古英语中,这个词也被用作距离单位,大致等于一个成年人的一步。1590年代,它还被用来表示“两腿分开的姿势”或“跨立”。1889年,Strides 在犯罪俚语中指代“裤子、长裤、牛仔裤”。
在谈到动物(尤其是马匹)时,这个用法可以追溯到1610年代;因此,到19世纪,它被用来描述“在比赛中均匀而有规律的移动”,并衍生出口语表达 hit (one's) stride,意为“进入最佳状态或最佳表现”。在形容人的走路姿势时,它表示“迈步走”,这一用法出现于1670年代。短语 take (something) in stride(1832年)最初指的是马匹在狩猎场跃过障碍物时的稳定步伐,后来引申为“从容应对”,这一比喻意义可以追溯到1902年。
爵士乐中的 stride tempo 这一术语最早出现在1938年,可能是指左手在演奏时从单音到和弦的交替一八度伸展;而 stride piano 则出现在1952年,这是一种与法茨·沃勒(Fats Waller)等人相关联的演奏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