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印记”,古英语中是 mearc(西撒克逊方言),merc(默西亚方言),意思是“边界,界限;标志,地标”。这个词源自原始日耳曼语 *markō,与古诺尔斯语的 merki(“边界,标志”)、mörk(“森林”,常作为边界标志)、古弗里斯语的 merke、哥特语的 marka(“边界,边境”),以及荷兰语的 merk(“标记,品牌”)、德语的 Mark(“边界,边界土地”)等词汇同源。它们都源自原始印欧语根词 *merg-,意为“边界,边缘”。这个日耳曼词汇在罗曼语族中被广泛且早期地借用(例如 marque,march(名词第二义),marquis)。
在古英语中,这个词的主要含义“边界”逐渐演变为“作为边界标志的柱子、桩子”等,接着又引申为“一般意义上的标志”,最终发展为“形成标志的印记或痕迹”。到公元1200年左右,它的意义演变为“任何可见的痕迹或印记”。而“由文盲或不识字的人所画的十字或其他符号作为签名”的含义则出现在晚期古英语中。至于“为表示比赛起跑点而画的线”(如 on your marks ...,这一用法出现于1890年),最早的记录可以追溯到1887年。
在中古英语中,“靶子”这一意义(约公元1200年)衍生出了 marksman(神射手),以及俚语“诈骗受害者”(1883年)。而“标志,象征”的概念则演变为“特征属性,独特的特征”(1520年代),同时也指“教师给予学生的分数奖励”(1829年)。表达 make (one's) mark(“取得成就,获得认可”)的说法出现在1847年。
在中世纪的英格兰和德国,Mark of Brandenburg(布兰登堡的边界)等地名中的“mark”指的是“由社区共同拥有的一块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