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在13世纪中期,departen这个词的意思是“彼此分开,告别”。到13世纪晚期,它又发展出“分离成多个部分”的意思。这些早期的含义现在已经变得古老或过时。这个词源于古法语的departir(10世纪),意为“分开,分配;离开,分离;去世”。它又源自晚期拉丁语的departire,意思是“分开”(及物动词),由de-(表示“从……中”)和partire(“分开,分离”)组合而成,而partire又源自pars(其属格形式为partis),意为“一部分,片段,份额,分割”。这一词源可以追溯到原始印欧语根*pere- (2) ,意为“给予,分配”。
大约在1300年,这个词开始用来表示“离开,走开,撤退”;到14世纪晚期,又引申为“离开,放弃”。作为“去世”的委婉说法(例如,depart this life意为“离开这个世界”;与古法语的departir de cest siecle相比较),这个用法大约在1500年开始出现。同时,the departed也被用来指代“死者”,无论是单个个体还是集体。这个词的原始及物用法在一些现代英语中仍然存在;例如,直到1662年,婚礼仪式中仍使用till death us depart(“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相关词汇包括Departed和depar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