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英语中的 latin 意为“用拉丁语”,源自拉丁语 Latinus,意指“拉丁的、罗马的、用拉丁语的”,字面意思是“属于 Latium 的”,这个名字指的是意大利中部罗马周边的地区,其起源尚不明确。可能源自原始印欧语根 *stela-,意为“传播、扩展”,暗含“平坦的土地”(与萨宾人居住的山区相对),或者来自一种史前的非印欧语言。古人曾将其与拉丁语的 latere(意为“隐藏”)以及关于土星的寓言联系在一起。
拉丁语这个词还衍生出了西班牙语和意大利语的 ladino,荷兰语的 latijn,德语的 latein,爱尔兰盖尔语的 laidionn(名词),波兰语的 lacina,以及俄语的 latuinŭ。在古英语中,更常见的形式是 læden(参见 Latin (n.))。
在提及罗马天主教会时,这个词的使用始于16世纪50年代。1856年,它被用来指代“那些语言源自拉丁语的人们”,由此衍生出 Latin America(1862年,意为“拉丁美洲”)。巴黎的 Latin Quarter(法语为 Quartier latin)位于塞纳河的南岸(左岸),中世纪时这里是大学的所在地,因此成为了拉丁语的交流中心。姓氏 Latimer 的意思是“翻译者”,字面上可以理解为“拉丁语的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