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英语的 quik 源自古英语的 cwic,意为“活着的、充满生命的、具备生命特征的”,这种用法现在已较为罕见。它还可以形容人的心理特质,表示“反应迅速、机敏”,这一意义源自原始日耳曼语的 *kwikwaz,与古撒克逊语和古弗里斯语的 quik、古诺尔斯语的 kvikr(均意为“活着的、充满活力的”)、荷兰语的 kwik(意为“生机勃勃、聪明伶俐”)、古高地德语的 quec(意为“活泼的”)以及现代德语的 keck(意为“大胆的”)同源。它们都源自原始印欧语词根 *gwei-,意为“生活”。大约公元1300年,这个词逐渐引申出“活跃、迅速、敏捷”的含义,强调“充满生命力”的特质。
在现代英语中,swift 或现在更常用的 fast 可以形容任何持续时间的快速运动,而 quick(遵循其原始含义“活跃、充满生命”)则带有“突然”或“很快结束”的意味。我们会说一匹马或跑步者是 fast(快),而 quick(敏捷的)起跑者则不一定是 quick(快的)马。德语中的 schnell 和 rasch 也可能有类似的区别,或者只是地方用法的偏好差异。[Carl Darling Buck, "A Dictionary of Selected Synonyms in the Principal Indo-European Languages," 1949]
用来形容人的时候,quick 表示“思维敏捷、能迅速感知或回应外界刺激”,这一用法始于15世纪末。形容动作或过程时,意为“在短时间内完成”,大约出现在1540年代。在中古英语中,这个词还用于描述柔软的土壤、沙砾坑等易变的地面(约14世纪,类似于 quicksand)。此外,它还曾用于形容怀孕的女性,特指“怀有身孕、能感受到胎动的状态”。早期也用于描述鲜艳的花朵或颜色,大约在公元1200年。
作为副词时,quickly(迅速地、以快速的方式)大约在公元1300年出现。be quick about(迅速做某事)则起源于1937年。Quick buck(快速赚钱)是1946年美国英语中的新词。Quick-change artist(变脸艺术家,1886年)最初指的是在同一场演出中能迅速换角色的演员。Quick-witted(机智敏捷的)则出现在1520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