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英语中的 flæsc 意思是“肉体,肉类,动物的肌肉部分;身体(与灵魂相对)”,有时也指“生物”,甚至“近亲”(这种用法现在已基本消失,除了短语 flesh and blood)。它源自原始日耳曼语 *flaiska-/*fleiski-,与古弗里斯语的 flesk、中低地德语的 vlees、德语的 Fleisch、古诺尔斯语的 flesk(意为“猪肉,培根”)同源,但具体起源尚不明确。根据沃特金斯的说法,这个词最初可能是指“撕下的一块肉”,源自原始印欧语 *pleik-(意为“撕裂”),但博特坎则怀疑它可能来自北欧某种底层词汇。
关于水果的用法始于1570年代。它在比喻意义上指“肉体欲望,人类的动物性或肉体性”(古英语)主要来自《圣经》,尤其是保罗使用的希腊语 sarx,这也促成了“感官欲望”(约公元1200年)的含义发展。
Flesh-wound(肉伤)出现在1670年代;flesh-color(肉色),指“高加索人”肤色,首次记录于1610年代,被描述为“淡粉色中带一点黄色”[O'Neill, "Dyeing," 1862]。In the flesh(亲自到场,生动呈现)最初指耶稣的肉身(威克里夫译本用 up the flesh,丁道尔则用 after the flesh)。古英语中有个诗意的词 flæsc-hama,字面意思是“肉体之家”。一篇1548年的宗教小册子中提到 fleshling(肉欲之人),而 Flesh-company(肉体交欢,1520年代)则是一个古老的性行为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