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款、征收的关税、费用”,中世纪英语中的 tol 是一个泛指词,表示由权威机构征收的支付或贡品。它源自古英语的 toll,意为“征收的税、贡品、通行费、租金”,是 toln 的变体,与古诺尔斯语的 tollr、古弗里斯语的 tolen、古高地德语的 zol 以及现代德语的 Zoll 同源。根据 Watkins 等人的说法,这个词可能是早期日耳曼语从晚期拉丁语 tolonium(意为“海关”)、古典拉丁语 telonium(意为“征税所”)以及希腊语 teloneion(意为“征税所”)借来的,希腊语中的 telones 意为“税务员”,而 telos 则表示“税、费用、成本”,这个词源自原始印欧语根 *tele-(意为“举起、支持、称量”),参见 extol。在意义上,可以与 finance 进行比较。另一种理论认为,这个词是源自日耳曼语,与 tell(动词)相关,意指“被计算的东西”。
在中世纪英语中,这个词作为法律术语,指的是对某些进口商品、产品、销售、通行等征收费用的权利;具体指“沿道路通行的收费”这一含义出现在15世纪晚期。在早期电话中,toll-call 指的是超出本地范围的电话,这类电话会收取额外费用。take its toll 这一比喻用法,意为“付出代价”,出现在1910年。
中世纪英语中的 bride-toll(12世纪)指的是在领主的庄园外,某位女仆结婚时需支付给领主的费用。这种费用通常在古文献中与 childwite(指使女仆怀孕的罚金)一起出现。
作为动词,中世纪英语中的 tollen 意为“支付通行费;征收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