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5世纪,rate这个词就开始被用来表示“估计的价值或价格”,即根据某种标准进行的比例估算,或者指某个货币金额,甚至是某个比例部分。这一用法源自古法语的rate,意为“价格、价值”,并直接借自中世纪拉丁语的rata (pars),意为“固定的(金额)”。其词源可以追溯到拉丁语的rata,意为“固定的、确定的”,是动词reri(“计算、认为”)的阴性过去分词形式,而这个动词又源自原始印欧语根*re-,意为“推理、计算”。
“速度”这一意义(实际上是指距离与时间之间的比率)大约在1650年代开始使用。关于货币兑换的“等值基础”概念则在1727年被记录下来。1712年,该词还被用来表示“针对某项地方目的,对财产征收的固定公共税”。
诸如First-rate、second-rate等词汇则出现在1640年代,起源于英国海军根据舰船的大小和火力将其划分为六个等级的做法。短语at any rate最初(1610年代)意为“无论如何、付出任何代价”,后来引申为“肯定地、毫无疑问地”。这种用法在1760年左右开始弱化,逐渐演变为“至少”的意思。Rate-payer(“缴纳地方税的人”)则出现在18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