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ry 的意思
陪审团; 裁决团; 评审团
jury 的词源
jury(n.)
“根据法律选定并宣誓负责确定提交给他们的案件或指控的事实和真相,并作出裁决的人员”,这个定义可以追溯到14世纪初(在盎格鲁-拉丁语中为12世纪晚期)。它源自盎格鲁-法语和古法语的 juree(13世纪),进一步追溯到中世纪拉丁语的 iurata,意为“宣誓、司法调查、宣誓的陪审团”。这个词的名词用法来自拉丁语 iurare(“宣誓”)的阴性过去分词,源自 ius(属格 iuris,意为“法律、誓言”)(参见 jurist)。
“被选定在展览会上颁奖的人员团体”这一含义出现于1851年。Grand jury(大陪审团)在15世纪初的盎格鲁-法语中有记载(le graund Jurre),字面意思是“较大的陪审团”,指的是其成员人数较多(通常为12至23人)。Jury-box(陪审团席)出现于1729年;juryman(陪审团成员)则出现在1570年代。比喻短语 jury is still out(尚未作出决定)则是在1903年出现的。
jury(adj.)
“temporary”这个词大约出现在1610年代(例如在jury-mast中,这是一个航海术语,指的是用来替代损坏或被吹走的桅杆的临时桅杆),它是水手们使用的一个词,起源尚不明确。可能最终源自古法语ajurie,意为“帮助,救助”,而这个词又来自拉丁语adjutare(参见aid (n.))。Jury-leg意为“木腿”,首次出现于1751年;Denham曾用过jury-buttocks这个词。
jury 的使用趋势
改编自 books.google.com/ngrams/. Ngrams 数据仅供参考。
分享 "jury"
中文翻译由AI生成。查看原文,请访问: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jury
热搜词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