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公元1300年,frank一词的意思是“自由的、宽容的、慷慨的”。到了1540年代,它还引申为“直言不讳的”。这个词源自古法语的franc,意为“自由的(非奴役的)、无障碍的、免受束缚的;真诚的、坦率的、优雅的、慷慨的;高贵的、杰出的”。而古法语又源自中世纪拉丁语的francus,意为“自由的、解放的、免于服务的”。作为名词,它指的是“自由人,法兰克人”(参见Frank)。
Frank字面意思是free(自由的)。这种自由可能体现在个人观点上,这与openness(开放性)相同;也可能体现在对他人事务的态度上,这种自由有时可能显得不太礼貌,或者会无视传统对保守的看法。因此,虽然openness可以与羞怯相符,但frankness则暗含了一定程度的大胆。[《世纪词典》]
这个词最初是一个部落名称的泛化。法兰克人作为征服者,在一个只认自由人、奴隶和俘虏的世界里,独享自由人的地位。要理解“成为这个民族的一员”和“自由”之间的联系,可以对比拉丁语的liber(自由的),它与德语的Leute(民族、人民,参见liberal(形容词))以及斯拉夫语的“自由”词汇(古教会斯拉夫语svobodi、波兰语swobodny、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slobodan)同根,这些词的第一个元素与英语的sibling(兄弟、姐妹,古英语中更广泛地指“亲属、家人”)相关。关于该词后来的意义发展,可以参见ingenu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