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law-breaker 的意思

违法者; 罪犯

law-breaker 的词源

law-breaker(n.)

lawbreaker”这个词出现在15世纪中期,来源于名词law(法律)和动词break(打破、违反)的派生名词。古英语中有lahbreca这个词。

相关词汇

古英语中的 brecan 意思是“将固体物质猛烈地分裂成碎片或部分;伤害、违反(承诺等)、摧毁、削减;闯入、冲入;突然出现、跳出;征服、驯服”(属于第四类强变化动词,过去式为 bræc,过去分词为 brocen)。这个词源自原始日耳曼语 *brekanan,与古弗里斯语 breka、荷兰语 breken、古高地德语 brehhan、德语 brechen 和哥特语 brikan 同源,最终源自印欧语根 *bhreg-,意为“打破”。

这个词与 breach(名词)、brake(名词1)、brick(名词)密切相关。古英语中的过去式 brake 现已过时或显得古老;过去分词通常是 broken,但简化形式 broke 从14世纪起就有记录,并在17世纪至18世纪期间“极为常见”[OED]。

在古英语中,这个词最初多用于描述骨头的断裂。过去也用于形容布、纸等物品的破损。14世纪晚期起,它还引申出“通过破坏某种封闭物逃脱”的意思。12世纪晚期,这个词开始用于不及物动词,表示“在某种力量作用下分裂成碎片或部分”。15世纪晚期,它又引申出“减少、削弱”的含义。13世纪初期,它被用来表示“首次部分性披露”。1741年起,这个词被用来描述“以某种方式破坏连续性或完整性”。至1882年,它又专门指代“将硬币或纸币兑换成较小面额的货币”。

自13世纪初起,这个词开始用于描述心脏(不及物动词);而 break (someone's) heart 则出现在14世纪晚期。Break bread(分享食物)同样起源于14世纪晚期。Break ground(开工)最早出现在17世纪,最初意为“挖掘、耕作”,而从1709年起,它又被引申为“开始实施计划”。Break the ice(打破初次见面的拘谨)大约出现在1600年,形象地描绘了陌生人相遇时的“冷漠”。Break wind 则可追溯至16世纪50年代。至于 break (something) out(1890年代)可能源自码头工作,形象地描述了在卸货前解放货物的过程。

在戏剧界,break a leg(祝好运)的讽刺性表达大约出现在1948年,但据说早在1920年代就已流行。这一表达在德语中有类似的说法,如 Hals- und Beinbruch(“祝你脖子和腿都折断”),意为祝好运;意大利语中也有类似的表达 in bocca al lupo(“愿你在狼口中”)。这反映了这一行业的高度迷信(参见 Macbeth)。根据 Farmer & Henley 的说法,17世纪时,这个表达曾被用作委婉语,专指女性“生下私生子”。

古英语中的 lagu(复数形式 laga,结合形式 lah-)意为“由权威机构规定的法令、规则、条例;受同一法律管辖的地区”,有时也指“权利、法律特权”。这个词源自古诺尔斯语的 *lagu,意为“法律”,是 lag 的集体复数形式,字面意思是“被规定的事物,固定或设定的东西”。

这个词被重建为源自原始日耳曼语的 *lagam,意为“放置、铺设”(来自印欧语根 *legh-,意为“躺下、放置”)。因此,现代英语中的“law”与 lay(名词形式,意为“被设定或确立的事物”)是双胞胎词。

在古英语中,这个词使用较少,逐渐取代了更常见的 aegesetnes,后者同样源自“被放置或设定”的概念。

在物理学中,“定律”指的是“表达事物规律性的一条命题”,这一用法始于17世纪60年代。自1796年起,Law and order(法律与秩序)这一短语便开始并列出现。To lay down the law(规定法律,1752年)是一种冗余表达,因为这里的“law”通常指的是从讲道坛上宣讲的宗教法。Poor laws(救济法)是指用于公共资助贫困者的法律;而 sumptuary laws(奢侈品法)则是限制人们在衣着、饮食或奢侈品上的过度消费的法律。

在印欧语系中,通常会使用不同的词来表示“具体法律”和“法律”这一更广泛的概念。例如,拉丁语中 lex 指“一条法律”,而 ius 则意为“权利”,特别是“法律权利”。

印欧语系中表示“法律”的词大多源自表示“放置、设定、铺设”的动词。例如,希腊语的 thesmos(来自 tithemi,意为“放置、设定”),古英语的 dom(源自印欧语根 *dhe-,意为“放置、设定”),立陶宛语的 įstatymas(来自 statyti,意为“使站立、建立”),波兰语的 ustawa(来自 stać,意为“站立”)。此外,还可以对比古英语的 gesetnes(如上所述)、拉丁语的 statute(来自 statuere,意为“设定”),德语的 Gesetz(意为“法律、法令”),源自古高地德语的 gisatzida(意为“设定、确定”),其中 sezzen(现代德语为 setzen)意为“使坐下、放置”。

在一般意义上表示“法律”的词大多源自“正确”这一概念,常常与表示“正确”的形容词相关联。这些形容词本身往往是比喻用法,源自表示“直”、“正直”、“真实”、“合适”或“习俗、惯例”的词。例如,希腊语的 nomos(如在 numismatic 中),法语的 droit,西班牙语的 derecho,均来自拉丁语的 directus;波兰语的 prawo,俄语的 pravo(源自古教会斯拉夫语的 pravŭ,意为“直”,在后来的语言中演变为“正确”);古诺尔斯语的 rettr,古英语的 riht,荷兰语的 recht,德语的 Recht(参见 right (adj.1))。

[L]earn to obey good laws before you seek to alter bad ones [Ruskin, "Fors Clavigera"]
    广告

    law-breaker 的使用趋势

    改编自 books.google.com/ngrams/. Ngrams 数据仅供参考。

    分享 "law-breaker"

    中文翻译由AI生成。查看原文,请访问: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law-breaker

    广告
    热搜词汇
    law-breaker 附近的词典条目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