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5世纪中期,legal这个词的意思是“与法律相关的”,它来源于古法语légal(14世纪)或直接源自拉丁语legalis,意为“与法律有关”。这个词又源于lex(属格legis),意思是“法律条文;法令;规则;法律提案或合同”。这个词可能与legere(意为“收集”)有关,源自原始印欧语根*leg-(1),意为“收集,聚集”,其衍生词有“说话”(即“挑选词语”)的意思。也许名词最初是从动词演变而来的,表示“一系列规则的集合”,但de Vaan似乎暗示了相反的演变过程:
动词legare及其派生词都包含“任务,指派”的意思,因此可以解释为lex(法律)的衍生词。[原始意大利语]的名词*leg-(法律)可以理解为“一系列规则的集合”。由于缺乏精确的同源词,尚不确定这个名词在原始印欧语中是否已经存在。
“法律允许的”这一含义出现在1640年代。相关词:Legally。与law(名词)没有词源上的关系,详见该词条。古法语中常见的形式是leial或loial(参见leal,loyal)。Legal tender(法定货币)指“债权人依法必须接受的货币”,出现于1740年(参见tender(名词2))。Legal holiday(法定假日,1867年)是指通过法律或公告规定的假日,在此期间政府通常会暂停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