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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arry 的意思

再婚; 重新结婚

remarry 的词源

remarry(v.)

re-marry”这个词,意思是“再婚”或“第二次结婚”,也可以用作及物动词,表示“再次结为夫妻”。这个词大约出现在1520年代,来源于前缀re-(意为“回,再”)和动词marry(结婚)。相关词汇包括Remarried(已再婚)和remarrying(再婚中)。

相关词汇

大约公元1300年,marien这个词出现,最初指的是父母或长辈将子女嫁人的行为,也可以不及物使用,表示“进入婚姻状态,娶妻或嫁人”。这个词源自古法语的marier,意为“结婚;将某人嫁出,给予婚姻;使人结合成婚”。而古法语又源自拉丁语的marītāre,意思是“结婚,嫁人,给予婚姻”,这也是意大利语maritare,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maridar的来源。拉丁语中的marītus(名词)意为“已婚男子,丈夫”,其词源尚不明确。

或许这个词最终可以追溯到某种含义,即“拥有一个*mari”,意指年轻女性,源自原始印欧语(PIE)*mari-, *mori-,意为“年轻妻子,年轻女性”。这个词也与威尔士语的morwyn(意为“女孩,少女”)和中世纪威尔士语的merch(意为“女儿”)相关,类似于*meryo-(意为“年轻男子”),其来源是梵语的marya-(意为“年轻男子,求婚者”)。

到14世纪初,这个词的意思演变为“娶某人为妻,嫁给某人”。到了14世纪晚期,它又被用来表示“根据法律或习俗成为夫妻,结婚”。而当这个词用于表示由牧师等人主持婚礼的行为时,意为“在婚姻或夫妻关系中结合”,大约出现在1520年代。

在15世纪初,这个词还被引申为“通过某种亲密或紧密的联系结合在一起”。相关词汇包括Married(已婚)和marrying(结婚)。短语the marrying kind,用来形容倾向于结婚的人,几乎总是带有否定意义,最早出现在1824年,可能是marrying kind of men(倾向于结婚的男人)的缩写,这一说法来源于1756年切斯特菲尔德的一篇流行散文。

在一些印欧语言中,动词“结婚”在男性和女性之间是有区别的,尽管有些用法已经泛化。比如拉丁语中,男性结婚用ducere uxorem(字面意思是“带领妻子”),而女性则用nubere(可能最初意为“戴上面纱”)[Buck]。再比如古诺尔斯语中,男性结婚用kvangask(来自kvan,意为“妻子”,参见quean),意思是“娶妻”;而女性则用giptask(来自gipta,特指“给予”的专用语,参见gift (n.)),意为“被给予”。

这个词缀的基本含义是“返回,回到原处”,同时也有“再次,重新,一次更多”的意思,甚至还带有“撤销”或“向后”的含义(具体演变请见下文)。大约在公元1200年,这个词缀源自古法语的 re-,直接借自拉丁语 re-,在拉丁语中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前缀,表示“再次;返回;重新;反对”。

根据沃特金斯(Watkins,2000年)的说法,这个前缀可能源自拉丁语的结合形式,追溯至印欧语根 *wret-,这是 *wert- 的变体,意为“转动”。德·范(De Vaan)则认为,2004年提出的解释是唯一可以接受的,它重构了印欧语根 *ure,意为“返回”。

在最早的拉丁语中,这个前缀在元音和 h- 前变为 red-,这种形式保留在现代英语中的 redactredeemredolentredundantredintegrate 中,以及在某些词中隐含存在的 render (v.)。在一些从法语和意大利语借来的英语单词中,re- 变为 ra-,而后面的辅音往往会双写(参见 rally (v.1))。

由于“返回”这一多重含义,re- 的用法范围非常广泛:它可以表示“回转;对立;恢复到原状态;转变为对立状态”。从“再次”的扩展意义出发,re- 逐渐演变为“某动作的重复”,在这个意义上,它作为构词元素在英语中极为常见,几乎可以应用于任何动词。《牛津英语词典》指出,“几乎不可能完整记录所有由其衍生的词形”,并补充说,“这些词形的数量实际上是无限的……”。

在许多较早从法语和拉丁语借入的单词中,re- 的具体含义逐渐模糊,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完全丧失,变得几乎没有语义内容(参见 receiverecommendrecoverreducerecreatereferreligionremainrequestrequire)。可以对比19世纪的 revamp

在中古英语时期,这类词汇的数量似乎比后期更多,例如 recomfort (v.) “安慰,鼓励”,recourse (n.) “过程,途径”。在中古英语中,Recover 还可以表示“获得,赢得”(幸福、王国等),并不一定有“取回”的含义,也可以指“占据上风,克服;到达”。同时,recovery 在法律上也有“通过判决或法律程序获得(财产)”的含义。

此外,由于发音变化和重音转移,re- 在某些词中几乎完全失去了作为前缀的特征(如 rebelrelicremnantrestiverest (n.2) “剩余物”,rally (v.1) “集合”)。在个别词汇中,它甚至简化为 r-,例如 ransom(与 redemption 同源)、rampart 等。

自中古英语起,re- 就被用来构成源自日耳曼语和拉丁语的词汇(如 rebuildrefillresetrewrite),而在古法语中也有类似用法(如 regretregardreward 等)。

re- 作为前缀加在以 e 开头的单词前时,通常用连字符分隔,如 re-establishre-estatere-edify 等;或者在第二个 e 上加上分音符,如 reëstablishreëmbark 等。连字符有时也用于强调重复或再现的意义,如 sungre-sung。除了 e 以外,其他元音前不使用分音符,如 reinforcereunitereabolish。[《世纪词典》,18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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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marry 的使用趋势

    改编自 books.google.com/ngrams/. Ngrams 数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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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翻译由AI生成。查看原文,请访问: Etymology, origin and meaning of rema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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